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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富人因为占有的社会资本或资源比穷人或平民百姓要多,他们相应地就比穷人或平民百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从古至今,社会始终期许富人会博爱地协助穷人走出困境。这几乎是对富人的一个天然的社会道德要求。当然,富人因为对社会的投资,比如建工厂开公司,用纳税的方式回报社会,同样体现出他们的社会责任,但是,这只是一个方面。当一个人占有的资源远远大于社会平均占有量的时候,这个人的社会责任就应该相应地提高。美国思想家约翰·罗尔斯在“补偿原则”提到,跑到前面的人一定要对后面的人进行补偿。中国古人也有云,“损有余而补不足,天之道也;损不足而补有余,人之逆也。”就是这个道理。
由中国扶贫基金会联合中央电视台、中国都市报研究会等单位共同举办的“新长城”特困大学生捐赠活动如今在全国轰轰烈烈地进行。就拿广东来说,南方都市报自从推出该活动以来,已有20多万元的捐款从四面八方汇到银行,这些捐赠人主要是一些普通百姓,甚至是自己也处于贫穷中的打工者。当然也有一些富人的捐赠,但目前大宗的富人捐赠还没有。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普通百姓积极捐赠而富人的热忱却要低许多呢?
有人说,普通百姓生活在社会底层,他们更深刻地体会到穷人的生活难处,因此,他们从自身的经历出发,“将心比心”,其慈善意识也就更强。也有的人在自己困难的时候因为受到别人的资助,自然就产生了回报社会的想法。这种想法按照民间说法,就是善善相报,体现出民间文化的深厚传统。但是,由此我们就说富人就没有了同情心么?或者说,为什么富人的捐赠意识反而比普通百姓还要低呢?
这在国外也有类似的情况。尽管在美国像比尔·盖茨这样富可敌国的富人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个人慈善基金会,但是,更多的捐赠还是来自平民百姓。在美国,85%的捐款来自美国民众,涓涓细流汇成金钱的巨浪。美国老百姓平均把他们收入的2%捐献出来。《时代》周刊的文章说,在每一位比尔·盖茨的身旁,都站立着数以百万计的普通百姓。
在美国,一项调查表明,比起拥有巨大财富的人来说,低收入的人在他们总收入的百分比中,用于捐款的比例更高。收入在1万美元以下的家庭,他们捐出收入的5·2%。可是,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家庭,他们的捐款比例仅为2·2%。这也许是因为低收入的人更接近社会底层,更了解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的需求。
从美国的这项调查来看,为什么收入越低的平民,捐赠的积极性越高,收入越高的富人,捐赠的热情反而越低?
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穷人(平民百姓)的社会责任感是基于他们天然的同情心和对贫穷的理解力。他们来自穷人,以切身的体验来体味贫穷对一个人的打击程度,能体味出穷人对金钱的渴望和社会帮助的需求,因此,他们往往能对穷人做出力所能及的援助。他们用自己并不富裕的肩膀自觉地扛负了道义和社会责任。而富人远离了贫穷生活圈,富裕的生活渐渐地消蚀了他们人性中的同情心。他们很难理解穷困在一个人身上所造成的压力或打击。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说富人的社会责任感就没有了,其实许多富人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比如美国的盖茨,比如中国的李嘉诚、邵逸夫等等。
但是,我们却不能不更多地思考富人的社会责任感问题。为什么提出这个问题呢?富人的社会责任感,是指富人对社会合乎道德的行为。为什么要对富人的社会责任感提出更高的要求呢?一方面,富人因为占有的社会资本或资源比穷人或平民百姓要多,他们相应地就比穷人或平民百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从古至今,社会始终期许富人会博爱地协助穷人走出困境。这几乎是对富人的一个天然的社会道德要求。当然,富人因为对社会的投资,比如建工厂开公司,用纳税的方式回报社会,同样体现出他们的社会责任,但是,这只是一个方面。当一个人占有的资源远远大于社会平均占有量的时候,这个人的社会责任就应该相应地提高。美国思想家约翰·罗尔斯在“补偿原则”提到,跑到前面的人一定要对后面的人进行补偿。中国古人也有云,“损有余而补不足,天之道也;损不足而补有余,人之逆也。”就是这个道理。卡内基也说过:“有钱人在道义上有义务把他们的一部分财产分给穷人”。这种“道义”和“义务”虽然不是建立在社会强制上,但却是作为人性的天然的良知要求。
慈善事业发达与否,体现出一个社会的文明及进步的程度,慈善事业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参与,但是,更需要富人热情支持。这是社会对他们寄予的天然的道德期望。这种期望没有理由,这种要求也不是强制,但却在道义上天天拷问着每一个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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