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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过程:中层会议定下“违规办证”
6月17日,武强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里座无虚席,此次受审的包括武强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耿同玲、原车辆管理站副站长耿鹤峰、原大队办公室主任兼会计孙连旭、现任大队教导员赵国胜和天津人李秀凤。
记者了解到,武强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耿同玲在回答检察人员的提问时介绍了事情经过。2000年初,一个来自涿州的妇女找到他,要求办理一些外地的车牌照和驾驶证,但收费要略微低点儿。于是他召开中层干部会讨论这件事情,当时会上确定了三件事:一、办理异地车牌照和驾驶证;二、车牌照和驾驶证一套收费210元;三、完成一定收费任务后,剩余部分归入“小金库”。
那次会议,确定办理外地车牌照和驾驶证后,武强县交警大队所有中层干部都在会议记录上摁下了手印。
之后,天津的李秀凤和她的丈夫赵建书又找上门来。检方查明,从2000年至2004年10月份,武强县交警大队共为外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16780个,牌照11757个,非法获利3495580元。
2002年夏天,北京昌平警方发现有很多来自河北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可疑之处甚多,细加调查,河北部分交警部门违规给外地人员办证的问题浮出水面。北京方面将此问题通知了河北省交管局。为此,河北省内几个和武强县交警大队一样搞异地办证的单位到昌平去说明了情况。
河北省交管局认为这些车牌照、驾驶证的办理程序不对,规定这些单位以后不许再办理外地车牌照和驾驶证。
2004年,武强县交警大队在收敛了一段时间后,又重新使用违规办证的创收“法宝”,这次毕竟有所顾虑,他们只办理驾驶证,停办了车牌照。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04年10月1日微机联网。
“出事”后,耿同玲懊悔地对办案人员说:“这么做错了,可后悔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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