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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日前要求各地本月内将“一窗式”管理方案上报;过去自行申报缴纳的个税是否纳入其中引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10月18日讯 一份10月11日下发的国税156号文件,让地产界的神经又一次紧张。“听说这个文件是要加强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昨日,上海一家中介公司老总告诉《每日经济新闻》,他们这两天正与上海有关税务部门接触,希望了解国税156号文件传递的“精神”。
业内关注的焦点在于,在这份《关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关方面是否发出了要强制征收本已存在的二手房交易个调税20%的信号。
该文提到,对存量房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收要实行“一窗式”征收。今年10月30日前,各地要将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和牵头单位及负责人名单上报总局(地方税务司、农业税征收管理局)。
具体为,契税已划归地税部门管理的,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的征收窗口,要做到各税统管,即既负责办理契税的征收事项,又负责办理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种的征收事项;契税仍由财政部门征收的,财政部门和地税部门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的征收窗口要合署办公,或者互相委托代征相关税种的税收,以便加强沟通、协调,简化手续,方便纳税人。避免交易后由纳税人单独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某一单一税种税收的做法。
此外,该文件进一步提到,严格坚持依法治税。对于存量房交易环节所涉及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各地要依法征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变通和调整。
“在上海,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由地税部门征收,而契税由财政部门征收,一般只有先缴清前三项税种之后,才能去交契税。”中原地产有关人士猜测,一旦实行一窗式征收,过去自行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可能纳入到窗口必须征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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