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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11月16日讯 因涉嫌为他人销售赃车,湖南邵东县一名货车司机李曙初被捕并移送江西萍乡警方,然而,7天后他死了。
由于认为办案的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在审讯过程中进行了刑讯逼供以致李曙初死亡,死者家属四处上访。办案方坚称李曙初系自杀所致,警方没有责任,为尽人道,支付死者家属“援助资金”2万元。此事引起了是非纷争。围绕近年时有出现的类似情形,人们提出:“未决犯”的生命该如何保障?
嫌犯猝死看守所
李曙初生于1979年10月10日,今年7月21日,湖南邵东县公安局红土岭派出所受江西萍乡湘东分局委托将其抓获,当天湘东分局刑侦大队派人赶到邵东,并进行了初审。
李曙初的父亲李义勇说,7月22日下午李曙初被带到萍乡,直到2 3日仍未收监。他认为,儿子可能就是在这一期间遭到了刑讯逼供。7月29日下午3时,李义勇在萍乡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室见到被人抬出来的李曙初,此时他已无法说话。李义勇提出由自己掏钱送儿子到医院抢救,但看守所以未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所里有治疗条件为由拒绝。李义勇说,他随即到湘东分局刑侦大队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大队领导要求其必须在一份《关于申请对李曙初取保候审的报告》中写明“李曙初2005年7月21号被邵东俩市镇(注:为红土岭派出所所在地)刑侦大队李振中等人抓住,当天下午审问时被打成重伤,21日夜晚和22日上午在邵东公安局看守所又打得遍体是伤、全身都是血。”
7月30日早晨,李义勇被告知儿子已在看守所内死亡。当晚,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对尸体进行了解剖。李义勇回忆说,解剖时,他看到儿子全身有20多处皮肤青紫,10个脚趾头有明显出血红点。解剖前,李义勇还拍了一些照片。“儿子死得太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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