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12月2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据新华网报道,通知指出,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对于营造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良好氛围,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要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铁路、民航、水运、公路交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工作,杜绝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烟花爆竹进站上车(船、机),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重点加强应急能力和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特别要严防禽流感向人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部门,要加强一线力量,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