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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1月1日讯 “今年国家第三次掀起了全国性规模清理‘红顶商人’的风暴,成为2005年整个社会反腐败的一个新亮点。
”今天上午,在2005年的最后一天,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反腐专家邵道生在总结2005年国内反腐败政策时说。
今年8月22日,国务院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通知》特别规定,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通知》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即9月22日前,必须撤出投资。
对此,邵道生总结说:“就全国性规模的‘专项运动’来说,这是国家第三次掀起全国性规模清理‘红顶商人’的风暴。”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2005年上半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就达到2672人,同比上升了3.3%,其中特大事故死亡704人,上升114.6%。
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今年9月15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煤矿背后的腐败,核心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
邵道生说,在我国,对“红顶商人”进行整治已经是第三次的了:第一次是1984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第二次是2004年初,中纪委、中组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限期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进行清理。
新闻链接
第一次“风暴”
198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第二条规定: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
第二次“风暴”
2004年,中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此前制定的有关政策和文件进行清理,凡与国家法律法规、中央规定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今后,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再审批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
第三次“风暴”
在今年8月22日,国务院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后,8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本人或以他人名义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要在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资,违者一经查出,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12月23日下午,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介绍说,从10月底到现在,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的负责人,登记的有48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3621人;登记入股的资金是73724万,已经撤资的是5.624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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