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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钱交易背后是国家巨大损失
巨额的权钱交易的背后隐藏着国家利益的巨大损失。纵观十几位被查处的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落马经历,往往最终牵出当地国土资源系统的腐败窝案。例如,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及国土资源局非法批地窝案、浙江富阳市土地管理系统受贿串案、常熟市国土资源局系统群体受贿窝案等。
青岛市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于志军在法庭审理中曾表示,开发土地的程序极为复杂,先由开发商给区长写用地申请,区长把用地申请通过分管区长批到国土局,局长再安排土地科填写审批表,经科长、局长层层签名再报到区里,缺少一个环节都不行。另外,要想将一片地成功开发成商住楼,必须得到规划部门的许可,一块土地要审批下来,需要由区上报到市、市上报到省、省上报到国土资源部,审批手续十分繁杂。所以,土地出让者、开发商和基层土地管理所要想在土地炙手可热的大环境下得到一块地,并且节约时间,必须一一打通土地规划、审批、办理用地手续等环节。
2005年1月13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在向新闻界公布该部公开调查的五起土地违法案件时强调,这些违法案件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以及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国资官员腐败的一个最主要、最直接的动力当然是经济利益,另一个因素则是其在位时的政治业绩。据当初参与青岛崂山区土地窝案查办的一位检察人员介绍说,很多领导都想在自己任期内干出一些业绩,而抓城市改造工程是最快捷的。但城市改造的资金哪里来呢?政府手中有地但没钱,企业愿意来投资,政府以地生财,城市环境美化了,政绩出来了,由此当官者就得到了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双重实惠。
国资官员腐败缘于手中权力过大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博士生导师应松年:
国资官员腐败现象出现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他们手中的权力过大,在行使权力时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土地管理过程中就容易滋生灰色交易。而且相关的制度规定又不够严密,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在处理土地使用问题时,一定要严格把关,完善立法。另外,可以将土地的招标权交给中立的单位来操作,这样可以避免官商勾结。在招标结束后,将投标人的能力、财力等各方面指标向全社会公开,使整个程序完全透明公开,这样也可以有效杜绝个别官商的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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