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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完善农村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2006-05-02 10:55   中安在线  

  新华网北京5月2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于今年2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不少人提出这样的担心:按草案的规定,很多费用学校不能再收了,收入势必要减少。这是否会影响到教师的工资、津贴和补贴?对农村地区来说,如果教师地方性津贴、补贴减少了,就会留不住人,更谈不上提高教师素质、提高农村教育水平了。有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一些地方、专家也提出,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待遇。

  鉴于此,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草案同时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为人师表,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张宗堂)

编辑: 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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