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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出五大问题
他们因为什么上了审计黑榜
审计署刚刚公布的42个部门单位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表明,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违规投资、虚报多领预算等问题依然严重,也是近年来屡审屡犯的主要问题。
1、挪用资金搞培训、建别墅
案例:审计发现,2000年至2004年,北京铁路局将所属西山疗养院改造工程拆分立项,在未经原国家计委和铁道部审批的情况下,动用铁路资金1.64亿元,建成集住宿、餐饮及娱乐为一体的别墅式酒店。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采取虚列基建支出的方式,将交通专项建设资金(车辆购置附加费)3.08亿元滞留在委本级,并违规用其中的1.06亿元核销原所属企业的借款。
此外,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民委、农业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或其下属单位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问题。
结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政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但是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已经成为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2、私设小金库为职工发放福利
案例:2002年5月至2005年6月,教育部所属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集中各考点上交的考试费2.34亿元,已上缴财政专户1.86亿元,应缴未缴4771.45万元。
此外,司法部、国家体育总局、人事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或其所属单位也存在着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结论: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往往与腐败相伴相生。为此,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私设“小金库”,但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这种现象仍相当普遍。
3、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案例:2000年至2003年,国家林业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挪用国家造林项目还贷准备金5.67亿元,分别借给8家单位,或进行证券投资、对外借款等。截至2005年底,尚有3413.01万元未收回,另有1620万元资金存在损失风险。
结论:坚持投资回报原则,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等相关规定,对于投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定。但是,一些部门和单位违规投资,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
4、虚报多领预算资金
案例:教育部未定期核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变化情况,也未及时上报人事部,形成长期多报多领该项经费。至2005年末,教育部“政府特殊津贴”拨款累计结存561.55万元。
结论:审计发现,一些部门单位的项目预算编制不实、结余过大,甚至虚报多领、高估冒算预算资金,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5、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
案例:2005年,国家安监总局所属安科院未经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自行收取“注册安全生产工程师注册费”、“安全评价人员考试费”共计391.87万元。
结论:自1996年起,文化部所属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受文化部委托,在未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向音像企业收取音像制品统一防伪标识费用,截至2005年底,累计收费1.08亿元,支出8842万元,结余20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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