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区政府29日宣布,旨在禁止6个范畴的种族歧视及骚扰行为的《种族歧视条例草案》将于12月1日刊登宪报,并于12月13日提交立法会。
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29日指出,《种族歧视条例草案》标志着特区政府推动种族和谐的工作迈进了一大步。立法建议重申了对少数族裔的保证,政府关注他们的权益和福祉。
《种族歧视条例草案》把基于种族原因的歧视、骚扰和中伤行为定为违法;禁止基于种族原因而严重中伤他人的行为;将平等机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扩大至包括管辖种族歧视。
《种族歧视条例草案》旨在禁止6个范畴的种族歧视及骚扰行为,包括:雇佣;教育;货品、设施、服务及处所的提供;公共机构的选举及委任事宜;大律师提供的见习职位和租赁以及发出委聘大律师的指示;申请成为会社会员和享用会社权益。
何志平说,香港的经济繁荣有赖社会高度国际化,汇聚不同背景、不同族裔的人士为香港作出重要贡献。政府将继续资助和支持促进种族和谐,协助少数族裔人士融入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