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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广东的内在要求。为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历届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经贸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研组,就推进珠三角产业向山区及东西两翼转移问题进行了为期近半年的调研。根据调研成果,2005年3月,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正式拉开了我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的序幕。
15个产业转移工业园已经省政府批准认定
通过一年来上下通力合作,我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开局良好。目前全省14个山区及东西两翼地级市中,有8个市已建立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石龙(始兴)、中山火炬(阳西)、中山石岐(阳江)、广州白云江高(电白)、佛山顺德(云浮新兴新成)、佛山禅城(云城都杨)、东莞石碣(兴宁)、佛山禅城(阳东万象)、东莞东坑(乐昌)、中山三角(浈江)、东莞大朗(信宜)、中山(河源)、深圳盐田(梅州)、东莞凤岗(惠东)、顺德龙江(德庆)等15个产业转移工业园已经省政府批准认定为“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和招商工作稳步推进。经省认定的15个产业转移工业园目前已开发土地15437亩,投入建设资金13.67亿元。签订入园投资意向项目257个,意向投资额达163亿元。其中,已开工项目71个,到位投资额近30亿元;已建成项目42个,实际投资额20亿元。据测算,15个产业转移工业园按规划全部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值1780亿元的经济规模,年可实现利税128亿元。
已经建立工业园区转移联席会议制度
一年来,省直各有关部门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省直25个单位参与的“省推进珠江三角洲产业向山区及东西两翼转移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的组织领导。着力完善政策措施。先后制定了《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外部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着力加强转移园规划建设指导。
通过提前介入、做好咨询,指导各地做好转移园选址工作;依据认定条件、程序,规范转移园开发建设;按照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妥善解决园内用地问题;组织开展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建立信息报送交流制度,加强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着力支持转移园外部基础设施建设。截止到10月底,省财政已按有关规定拨付了产业转移工业园外部设施配套补助资金1.9亿元。
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对构建和谐广东意义重大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这一区域合作新模式,符合经济发展规律,顺应产业转移大势,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驾驭经济发展全局的智慧和高超能力,以及推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坚强决心和信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广东的具体行动,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必将对我省经济全面协调快速可持续发展、继续当好排头兵产生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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