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国际 安徽 时评 社会 娱乐 体育 财经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中安在线 > 新闻中心 > 国内 > 国内新闻 正文 编辑信箱:an315@163.com
阿里巴巴胜诉"恶意软件"案 "奇虎360"不正当竞争
2007年01月06日16时23分   中安在线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项涉及“恶意软件”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三际无限公司赔偿原告阿里巴巴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4万余元。

  阿里巴巴公司的起诉称:三际无限公司向公众提供“奇虎安全卫士”(又名“360安全卫士”)软件,将“雅虎助手”和“雅虎Widget”软件列为所谓恶意软件,将其描述为“强制安装、浏览器劫持、干扰其他软件运行、无法彻底卸载”,用户按照“奇虎安全卫士”软件的提示操作时,“雅虎助手”和“雅虎Widget”软件在默认的情况下被删除,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

  阿里巴巴公司认为,三际无限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阿里巴巴公司对“雅虎助手”和“雅虎Widget”软件享有的著作权,损害了阿里巴巴公司的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际无限公司认为,“雅虎助手”存在强制安装、难以卸载、干扰其他软件运行和劫持浏览器的情况,符合恶意软件的定义。“奇虎安全卫士”软件并未将“雅虎Widget”软件列为恶意软件,仅将相关系统进程提示为“危险”,该提示具有事实根据,客观合法。

  二中院审理认为,三际无限公司在“奇虎安全卫士”软件中将“雅虎助手”描述为:“软件类别:有潜在风险的;恶意表现:强制安装、干扰其他软件运行、浏览器劫持;危险级别:中”,并将“雅虎助手”默认选中被清除,还在媒体上宣传“雅虎助手”是恶意软件。三际无限公司的上述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审理法官说,将同业竞争者的产品称为“危险”应当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三际无限公司在“奇虎安全卫士”软件中将“雅虎Widget”软件标注为“危险”,并将其默认选中被清除,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李京华)

来源: 新华网    
日期:1月6日   
编辑: 付刚
>>>相关阅读
-2006年中国软件业销售收入达4800亿元   2007-01-02 15:34
-地震影响"洋"杀毒软件升级 国内厂商义务解围   2006-12-30 17:17
-海底光缆中断波及中国数百万杀毒软件用户   2006-12-29 19:15
-信息产业部:2010年中国软件业市场规模将超万亿   2006-12-26 11:16
-版权局:网络盗版已对民族软件产业造成严重威胁   2006-12-25 21:15
影响2006十大新闻图片
化妆师揭秘变爆乳黑幕
你能看出他东北爷们吗?
伊拉克调查行刑偷拍事件
运钞司机劫5600万出逃
歹徒劫持少女与民警对峙

中国安徽在线网站(中安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皖ICP备08007183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