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更加科学,重在权责配置合理、运行程序顺畅、监督制约严密;更加有效,重在制度规定得到严格执行、权力运行偏差得到及时纠正、履职尽责得到切实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不是限制权力正常行使,而是通过科学制度和刚性执行,既防止权力越界、任性用权,也防止有权不用、履责不力,使严格规范权力与充分发挥权力作用统一起来。

图为2025年11月14日,浙江省开化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依托浙江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对可能存在的围标串标等问题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供图 李硕/摄
完善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才能使权力运行有规可依。
科学的制度设计必须“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制度严密,不在于条文越多越好,而在于关键环节不留漏洞;制度简明,也不是降低要求,而是避免重复规定和无效程序。应细化不同主体、不同层级、不同岗位权责清单,合理划分权力,明确履职边界和相应责任,既保证履职所需,又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和权责失衡。规范程序是约束权力的重要方式,权力越重要、影响越广泛,程序就越要严格。应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决策权限、议事规则和运行程序,防止先办事后补手续、以会议纪要代替规范程序,特别是对工程建设、招标采购、资金资源配置、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流程控制和风险预警,规范自由裁量权,压缩权力任性空间,堵住打招呼、搞变通的漏洞。制度体系严密协调,才能消除监管盲区。应及时清理过时制度,修订衔接不畅、标准不一的制度,同时针对新领域新场景下的权力运行特点,补齐制度短板,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覆盖到哪里。
强化制度执行,才能使制度约束真正发挥作用。
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防止留“暗门”、开“天窗”,防止制度因人而异、因事变通。一要增强制度意识。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认识到严格执行制度既能约束权力、防止任性,也能保护干部、保障履责。二要推动权力运行更加清晰、透明、可追溯。以公开透明减少信息不对称,以必要记录为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追责问责提供依据。应依法依规完善党务、政务和权力运行公开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加强风险预警,及时发现和纠正权力运行中的违规行为。三要加强整改问责。推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协调,对监督发现的制度执行问题,明确整改责任、跟踪整改落实,推动堵塞制度漏洞,使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与完善制度相衔接。对选择性执行、象征性落实、绕开程序、规避监督等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失管失察、放任纵容的,也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以严格问责维护制度刚性,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环境。
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才能切实维护制度权威。
“一把手”处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推动制度执行的关键位置,能否正确对待权力、自觉遵守制度,直接影响本地区、本部门的风气和制度执行的效果。“一把手”带头遵守制度,能够形成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凌驾于制度之上,则容易产生“破窗效应”。必须督促“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一要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等制度,既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也防止议而不决。二要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按制度办事、按程序用权、自觉接受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要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检验“一把手”政治立场和责任担当的重要方面,防止将制度执行推给具体部门和一般干部。三要加强监督制约。把“一把手”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巡视巡察和干部考核,压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推动上级、同级、下级监督相互衔接,增强监督实效。通过管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党员、干部习惯在制度约束和监督之下履职用权。
更多内容,详见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福范文章《把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笼子》